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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三个责任”公示
来源:临邑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1-11-29

1、主体责任单位:临邑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张妍    临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电话:0534-4339158

职责:临邑县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统筹负责所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2、行业监管责任单位:临邑县水利局

责任人:郭永强    临邑县水利局局长

电话:0534-4436666

职责:作为行业管理部门,要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3、县级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单位:山东汇临水务有限公司

责任人:曹始友    山东汇临水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电话:0534-4221253

职责: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工程主线运行管理、水质监测、水费计收和维护养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