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日,临邑国家一般气象站升级为国家基本气象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山东省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等规定,现将临邑国家基本气象站探测环境保护标准进行公告。
一、保护范围
临邑国家基本气象站位于临邑县恒源街道办事处张胜村北,东经116°48′45″,北纬37°12′1″,观测场海拔高度18.5米,其周围半径1000米范围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控制区范围,在日出方向和日落方向内不受控制区限制。
二、临邑国家基本气象站观测场周边控制区范围划定示意图
三、保护标准及要求
1.观测场四周应空旷平坦,保持气流通畅和自然光照。
2.观测场最多风向的上风90°范围内5000米和其他方向2000米范围内,不宜规划工矿区,不宜建设易产生烟幕等污染大气的设施。
3.在观测场1000米范围内,不应实施爆破、钻探、采石、挖砂、取土等危及地面气象观测场的活动。
4.在观测场围栏以外四周向外延伸距离1000米的障碍物控制区内,障碍物任一点的高度距离比小于1/10,障碍物与观测场围栏最近距离不小于50米。
5.在观测场周边500米范围内,禁止设置垃圾场、排污口等其他影响源。
6.在观测场周边200米范围内,禁止修建铁路。
7.在观测场周边100米范围内,禁止人工建造水体。
8.在观测场周边50米范围内,禁止修建公路、种植高度超过1米的树木和作物等。
9.在日出方向和日落方向内 (此范围不受控制区限制) ,障得物遮挡仰角不大于5°。
临邑县气象局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