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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邑县气象局关于临邑国家基本气象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及保护标准的公告
来源:临邑县气象局     发布时间:2023-07-18

2023年1月1日,临邑国家一般气象站升级为国家基本气象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山东省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等规定,现将临邑国家基本气象站探测环境保护标准进行公告。

一、保护范围

临邑国家基本气象站位于临邑县恒源街道办事处张胜村北,东经116°48′45″,北纬37°12′1″,观测场海拔高度18.5米,其周围半径1000米范围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控制区范围,在日出方向和日落方向内不受控制区限制。

二、临邑国家基本气象站观测场周边控制区范围划定示意图

三、保护标准及要求

1.观测场四周应空旷平坦,保持气流通畅和自然光照。

2.观测场最多风向的上风90°范围内5000米和其他方向2000米范围内,不宜规划工矿区,不宜建设易产生烟幕等污染大气的设施。

3.在观测场1000米范围内,不应实施爆破、钻探、采石、挖砂、取土等危及地面气象观测场的活动。

4.在观测场围栏以外四周向外延伸距离1000米的障碍物控制区内,障碍物任一点的高度距离比小于1/10,障碍物与观测场围栏最近距离不小于50米。

5.在观测场周边500米范围内,禁止设置垃圾场、排污口等其他影响源。

6.在观测场周边200米范围内,禁止修建铁路。

7.在观测场周边100米范围内,禁止人工建造水体。

8.在观测场周边50米范围内,禁止修建公路、种植高度超过1米的树木和作物等。

9.在日出方向和日落方向内 (此范围不受控制区限制) ,障得物遮挡仰角不大于5°。

临邑县气象局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