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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企业的公告
来源:临邑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10-30

为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政策,推进我县大规模农业机械报废更新,促进农机装备升级换代,根据德州市农业农村局、德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德州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农机字〔2024〕24号)《临邑县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临农机字〔2024〕1号)要求,拟遴选2家具备相关条件的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企业,现就具体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市区域内具备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依法具有农机回收拆解经营业务的其他企业或合作社等经营组织。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按照自愿原则申请开展回收拆解工作。

(一)农业机械报废回收拆解企业(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

须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经营范围含农业机械报废回收、拆解等业务;

(二)按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NY/T 2900—2022)等规定和规范开展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工作;

(三)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四)有专门的拆解和停放报废农业机械的场地和办公场所,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拆解车间(场地)安装监控设备,能对报废机械的拆解过程实行全程监控并储存;

(五)有必要的拆解设备和消防设施;

(六)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环保的规定。

三、申报材料

1、企业申请(附件1);

2、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企业信息表(附件2);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环境影响评价等材料(复印件);

6、企业消防相关材料(复印件);

7、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备案表(复印件);

8、企业安全生产无事故证明(复印件);

9、企业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证件(复印件);

10、电子监控系统说明及照片;

11、拆解经营场地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证明或者土地租赁合同或者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及房屋租赁证明材料(复印件);

12、申请企业购置或以租赁方式获取的用于报废农机(机动车)拆解设备图片及权属证明材料(复印件);

13、申请企业拆解操作规范。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

四、申请程序

1、申报企业向临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上申报材料,临邑县农业农村局对申报企业条件进行现场勘验。

2、审核合格后,对符合条件的择优选择2家企业向社会公示。

3、 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德州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五、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1日

六、受理地点:临邑县农业农村局(临邑县开元大街166号)

七、联 系 人:师美丽

八、联系电话:0534-4239081

附件1:关于从事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经营活动的申请.pdf

附件2: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企业信息表.pdf

临邑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