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9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今天,临邑县政府网站记者对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健同志就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相关情况做专题访问。
临邑县政府网站:王局长您好,欢迎您来到临邑县政府网站做客。
王健:主持人好,大家好!非常高兴通过临邑县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与大家交流,并向大家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修改工作有关情况。
临邑县政府网站:首先,请王局长给我们介绍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修改的背景吧。
王健:好的主持人,我来向大家介绍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修改背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1983年12月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6年5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次修正,2009年6月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进行修订,2024年9月13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进行第二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三次修改,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统计工作的高度重视,为推动新时代统计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临邑县政府网站:下面请王局长介绍一下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主要意义。
王健:统计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性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是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管理的重要依据。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修改主要有三点重要意义。
一是加强党对统计工作全面领导的重大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对统计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此次《统计法》修改,通过法定程序把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制度,并将“统计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直接写入《统计法》,确保党领导下的统计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行。
二是促进统计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需要统计部门加快构建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为科学的宏观调控和有效的政府治理提供扎实可靠信息支撑。此次《统计法》修改,体现新发展理念,围绕健全科学合理的统计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加强新经济新领域统计调查、实施统一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强化统计信息共享、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统计工作深度融合等重大事项作出制度规定,必将有力提升我国政府统计的生产能力、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三是解决当前统计工作突出问题的重要保障。《统计法》自1983年制定以来,在规范统计工作有序开展、保障统计数据质量和推动统计制度改革建设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统计监督体系不完善、监督有效性不足等问题较为突出,迫切需要修改统计法律,加强顶层设计。此次《统计法》修改,坚持问题导向,对统计监督等统计基本职能予以充实,对统计调查、国民经济核算、统计资料管理和公布等统计基本制度予以补充完善,对统计造假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予以强化,补齐法律制度短板弱项,将为从根本上解决一些长期困扰统计工作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奠定制度基础。
临邑县政府网站:请问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修改了多少条?
王健:好的主持人!此次统计法修改是修正而非修订,是在保持现行统计法制度框架基本不变的基础上,重点在统计监督、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统计信息共享等方面,对统计法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新增加三条、修改二十一条。
临邑县政府网站:请简单介绍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修改涉及哪些内容?
王健:本次统计法修改聚焦加强党的领导、强化统计监督、提高统计科学性、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等推动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更有针对性和更具可操作性的规定。
一是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规定“统计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加强统计监督,在立法目的中规定“加强统计监督”,规定国家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权威可靠的统计监督体系;统计机构根据统计调查制度和经批准的计划安排,对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家重大经济社会政策措施情况、履行统计法定职责情况等进行统计监督。
三是强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各单位的负责人,不得明示、暗示下级单位及其人员或者统计调查对象填报虚假统计数据,并增加相应的法律责任;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统计工作的管理,依法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追究法律责任;规定国家实施统一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国家统计局统一组织和实施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工作;针对有关负责人对统计数据严重失实情况失察的行为增加法律责任,确保全面追究各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的法律责任。
四是健全统计标准和指标体系,进一步规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健全科学合理的统计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将新经济新领域纳入统计调查范围”。
五是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定国家“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统计工作深度融合”,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推动统计台账电子化、数字化、标准化”。
六是加强统计信息共享,为提高政府统计效能、消除统计调查重复交叉和减少统计调查对象多头填报负担等,增加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共享机制,明确统计信息的共享范围、标准和程序。”
七是完善法律责任规定,与监察体制改革、公务员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复议法、保守国家秘密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衔接,对有关表述作了修改;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加大法律责任追究力度;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拒绝提供统计资料等违法行为,提高罚款额度;增加民事责任,对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规定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临邑县政府网站:请问下一阶段作为统计部门如何做好修改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宣传贯彻落实?
王健:好的主持人。抓好新修改统计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具体体现。一是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宣传,持续推动“统计法进党校”,将新修改统计法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二是着力加强对统计人员的教育培训,督促统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恪守职业操守,真正把统计法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三是精心做好对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营造统计法实施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四是严格执行统计法,严格依法履行统计职责职权、权利义务,切实提高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五是全面落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坚定不移防治统计造假。
临邑县政府网站:非常感谢王局长接受我们的采访,希望今后您有机会再次做客我们节目。
王健:谢谢主持人,再次感谢临邑县政府网站和广大网友对临邑统计工作的支持,也祝愿临邑县政府网站越办越好。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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