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数据来源单位 | 处罚事项名称 |
| 临邑友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临综执罚字〔2025〕2号 |
运输车辆未采取密闭措施造成物料遗撒 | 2025年3月18日经群众举报,我局执法人员调取公安卡口监控视频发现,3月15日0时21分临邑友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涉案车辆鲁ND4138混凝土泵车运输泥浆过程中,行驶至汇丰大街与104国道交叉路口处造成长66米,宽1米泥浆物料遗撒,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及《德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及《德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第五十六条第一项、第四项的规定,参照《德州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修订版)》第408项 | 罚款 | 对其进行罚款 | 0.500000 | 临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运输车辆未采取密闭措施造成物料遗撒 |
鲁公网安备3714240200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