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按照国家总局和省局关于持续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工作部署及《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市开展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将对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进行集中清理。
清理对象范围:两个年度以上(含两年)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且未进行纳税申报的企业、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超过两年的企业(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企业)。对上述范围内企业,经核查确定其已不再开展经营活动的,将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根据《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市开展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山东临邑新亚交通设施有限公司等13家拟吊销企业名单予以公告。请上述企业于公告之日起15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补报未报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企业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已发生改变的,应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企业已终止经营的,应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对公告期届满仍未履行以上法定义务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应及时向公告机关申请更正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拟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的13家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34-4223651
附件:2025年度临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名单.pdf
临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1日
鲁公网安备3714240200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