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邑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表
序号
部门
意见
是否采纳
情况说明
1
自然资源局
项目选址在“三区三线”外,需对接临盘街道,建议纳入正在编制的《临盘街道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纳入重点项目表内
采纳
2
行政审批服务局
一、“专项规划3.收运流程(1)行政许可阶段:工程施工建设单位到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行政处置许可手续,提交工程相关信息,确定承运单位、运输时间,会同执法局现场勘验核算建筑垃圾产生量后,行政审批服务局给予行政许可。”1、其中工程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为不同单位,根据《关于规范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推动源头减量2.压实减量责任。坚持“谁产生、谁负责”,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建筑垃圾减量化和处理首要责任。建议申请单位改为“建设单位”。2、该条中“会同执法局现场勘验核算建筑垃圾产生量”建议执法局来函确定现场踏勘人员,再有办理相关业务时,我局会及时通知执法局现场踏勘人员共同踏勘。
二、依据“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4.实行备案核准。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前依法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明确建筑垃圾产生类别和数量、减量目标和措施、分类收集措施、运输和处理方式、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做好现场公示,并依法报工程所在地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1、建议在该规划中增加:建设单位申请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前,由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并报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在该规划中明确主管部门名称)备案,备案通过后再由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2、建议德州市生态环境局临邑分局、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县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报送业务推送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便于我单位报政务网后台进行推送信息调式,再有办理业务时,及时推送至联系人员账号。
采纳
3
发展和改革局
由于没有县级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建议将第八章机制职能建设中县发改局责任清单任务分工中“负责将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工作纳入全县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并分解落实”去除。
采纳
4
财政局
建议谁受益谁投资,日常运营掌握收支平衡原则
采纳
5
德州市生态环境局临邑分局
一、规划中建筑垃圾现状描述不准确
(一)建筑垃圾现状处置体系中回填利用企业不准确。表中涉及88个单位,其中高能环境公司垃圾飞灰填埋场为填埋高能的飞灰,不回填建筑垃圾。
(二)建筑垃圾现状处置体系中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不准确。规划中涉及资源化利用企业20家,经核实,大部分企业环评手续中无处置建筑垃圾工序。
二、处置消纳场所涉及建筑垃圾破碎等工艺涉及大量颗粒物排放。该规划涉及收运体系规划和处置体系规划,其中收运体系规划拟选址在临邑县临邑镇陈庙村(规划分区是一般农业区),建设装修垃圾分拣场,与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合建;处置体系规划拟选址在临盘街道办事处姜坊村、临盘社区以北约3km处(规划分区是一般农业区)。根据《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及2023 年度更新数据,临盘街道办事处及临邑镇均是"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明确要求应避免大规模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项目布建设。处置体系中最基本的工艺为建筑垃圾破碎工艺,如占地一般农业区,不符合环保要求。
三、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站点采集数据。为持续做好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促进民居环境持续向好,确保达标,乡镇政府及县直各相关部门实施“5+2、白+黑”的工作模式,持续付出巨大努力。该建设位置临盘街道办事处姜坊村位于临盘站点北侧偏东约4km,临邑镇陈庙村位于邢侗站点西北约4km,2个站点代表临邑县环境空气质量在全市、省的,上风向时该建设项目排放的污染物被空气质量站点采集以后将影响我县整体生态环境及。综上考虑,德州市生态环境局临邑分局建议收运体系在距离省控站点 5km以外重新选址;处置体系规划位置建议根据《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及2023年度更新数据要求,优先在一般控制区重新选址,即优先在德平镇、翟家镇、理合务镇选址。
部分采纳
一、(一)采纳。(二)规划期对现有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进行提标改造。
二、三这两处选址以前均为垃圾场,清理完成后进行了修复,并且位置在县域中心,有利于降低建筑垃圾的收运成本。没找到更合适的厂址,考虑德州市生态环境局临邑分局要求,在项目建设前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期和运营期会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措施,以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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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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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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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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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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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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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选址在“三区三线”外,需对接临盘街道,建议纳入正在编制的《临盘街道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纳入重点项目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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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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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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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项规划3.收运流程(1)行政许可阶段:工程施工建设单位到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行政处置许可手续,提交工程相关信息,确定承运单位、运输时间,会同执法局现场勘验核算建筑垃圾产生量后,行政审批服务局给予行政许可。”1、其中工程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为不同单位,根据《关于规范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推动源头减量2.压实减量责任。坚持“谁产生、谁负责”,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建筑垃圾减量化和处理首要责任。建议申请单位改为“建设单位”。2、该条中“会同执法局现场勘验核算建筑垃圾产生量”建议执法局来函确定现场踏勘人员,再有办理相关业务时,我局会及时通知执法局现场踏勘人员共同踏勘。
二、依据“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4.实行备案核准。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前依法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明确建筑垃圾产生类别和数量、减量目标和措施、分类收集措施、运输和处理方式、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做好现场公示,并依法报工程所在地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1、建议在该规划中增加:建设单位申请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前,由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并报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在该规划中明确主管部门名称)备案,备案通过后再由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2、建议德州市生态环境局临邑分局、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县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报送业务推送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便于我单位报政务网后台进行推送信息调式,再有办理业务时,及时推送至联系人员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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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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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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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没有县级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建议将第八章机制职能建设中县发改局责任清单任务分工中“负责将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工作纳入全县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并分解落实”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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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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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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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谁受益谁投资,日常运营掌握收支平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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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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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生态环境局临邑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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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中建筑垃圾现状描述不准确 (一)建筑垃圾现状处置体系中回填利用企业不准确。表中涉及88个单位,其中高能环境公司垃圾飞灰填埋场为填埋高能的飞灰,不回填建筑垃圾。
(二)建筑垃圾现状处置体系中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不准确。规划中涉及资源化利用企业20家,经核实,大部分企业环评手续中无处置建筑垃圾工序。
二、处置消纳场所涉及建筑垃圾破碎等工艺涉及大量颗粒物排放。该规划涉及收运体系规划和处置体系规划,其中收运体系规划拟选址在临邑县临邑镇陈庙村(规划分区是一般农业区),建设装修垃圾分拣场,与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合建;处置体系规划拟选址在临盘街道办事处姜坊村、临盘社区以北约3km处(规划分区是一般农业区)。根据《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及2023 年度更新数据,临盘街道办事处及临邑镇均是"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明确要求应避免大规模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项目布建设。处置体系中最基本的工艺为建筑垃圾破碎工艺,如占地一般农业区,不符合环保要求。 三、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站点采集数据。为持续做好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促进民居环境持续向好,确保达标,乡镇政府及县直各相关部门实施“5+2、白+黑”的工作模式,持续付出巨大努力。该建设位置临盘街道办事处姜坊村位于临盘站点北侧偏东约4km,临邑镇陈庙村位于邢侗站点西北约4km,2个站点代表临邑县环境空气质量在全市、省的,上风向时该建设项目排放的污染物被空气质量站点采集以后将影响我县整体生态环境及。综上考虑,德州市生态环境局临邑分局建议收运体系在距离省控站点 5km以外重新选址;处置体系规划位置建议根据《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及2023年度更新数据要求,优先在一般控制区重新选址,即优先在德平镇、翟家镇、理合务镇选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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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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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采纳。(二)规划期对现有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进行提标改造。
二、三这两处选址以前均为垃圾场,清理完成后进行了修复,并且位置在县域中心,有利于降低建筑垃圾的收运成本。没找到更合适的厂址,考虑德州市生态环境局临邑分局要求,在项目建设前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期和运营期会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措施,以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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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公网安备3714240200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