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2022年11月28日,山东省住建厅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鲁建城管字[2022]10号)要求2023年底前,各市、县(市、区)依法编制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或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2024年7月29日,山东省住建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鲁建城管字[2024]7号)有关要求,各市、县(市)要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统筹考虑建筑垃圾产生量及空间分布,科学规划各类设施建设规模、选址布局、用地需求、建设时序等,根据实际需要落实建筑垃圾处理设施用地,做好用地保障。
为做好我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迎接全国和省里环保督察,我局自2024年8月启动编制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
二、决策依据
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 号)、《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7〕第8号)、《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 134-2019)、《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技术导则》(DB37/T 4583-2023)、《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技术标准》(JGJ/T 498-2024)等相关要求,编制形成《临邑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以下称《规划》)成果。
三、出台目的
县级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是2024-2035年我县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总纲和工作指引,在建筑垃圾规划体系中发挥承上启下、统筹协调作用,同时作为县级开展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依据。
四、编制原则
1、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坚持走政府政策补贴与市场化结合的道路,强化政府的统一管理,形成多部门联动监管,促进建筑垃圾处理高效运作。
2、多规协调,科学发展。建筑垃圾收运和处理设施选址要与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规划等相协调。
3、控源减量,利用为先。完善相关政策,加强监督管理,减少建筑垃圾产生及外运。对于已产生的建筑垃圾,优先现场回收利用。进一步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提高资源化利用率。
4、区域统筹,合理布局。结合建筑垃圾来源、产量、收运体系、场址条件等合理布局各类设施。
5、远近结合,分步实施。建筑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应立足当下,着眼未来,满足近远期处理需求。
五、编制过程
围绕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2024年8月,临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启动相关工作,在深入研究临邑县建筑垃圾设施现状的基础上,编制了《规划》,目前已经形成初步成果,待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将组织进行专家评审并按程序报批。
六、编制内容
通过分析临邑县建筑垃圾治理现状,明确规划近期和远期临邑县建筑垃圾总体目标、阶段目标和指标体系。结合临邑县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对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投放、收运、处置、管理体系及相关设施进行规划。
1、充分调研临邑县发展建设的现状与趋势,摸清建筑垃圾产生和处理的现状情况;
2、科学预测临邑县建筑垃圾产生量,合理确定临邑县建筑垃圾治理目标;
3、研究确定临邑县建筑垃圾收运体系,提出收运模式、收运设施及车辆、配套制度、作业规范、收运信息化建设方面的具体内容;
4、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建筑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模式,合理规划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布局,并制定建筑垃圾处理设施用地管控要求、建筑垃圾处理设施设置标准;
5、制定建筑垃圾相关设施分期建设计划;
6、确定机构职能等管理体系建设;
7、提出合理的资金投入计划及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七、预期效果
《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为临邑县建筑垃圾治理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加快完善建筑垃圾从源头产生、分类投放、中间收运到末端处置的全过程管控体系,全面提升数字化治理水平,打造更加优美的城乡人居环境,为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推动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和促进美丽中国建设做出新贡献。
鲁公网安备3714240200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