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加大我县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力度确保我县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及全县人民的身体健康,按照省、市有关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2023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1、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措施健全并落实到位,证照齐全、亮证经营、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制度健全完善;
2、严格按照国家” 双随机一公开”抽检要求,加大公共场所监督执法力度,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提高办案质量,使其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提高卫生质量,保障消费者健康。公共场所监督检查覆盖率100%。
3、加强对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管理力度,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覆盖率达到100%。
二、工作重点
1、对辖区公共场所是否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是否持有效卫生许可证,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卫生消毒通风设施是否健全并正常使用,。
2、督促公共场所经营者落实卫生管理内容并建立健全卫生管理档案。
3、督促所辖区域内已开业的美容店、理发店进行整改,直至符合相关卫生标准要求。
三、工作要求
1.狠抓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管。
2.日常工作中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搞好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大力宣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及公共场所卫生等方面知识,使各经营单位管理者及从业人员认识到公共场所卫生的重要性,积极主动的做好自身卫生工作。
3.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完善机制,采取日常监督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法,主动对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行为,根据情节予以立案处罚,不断提高公共场所卫生水平。
鲁公网安备3714240200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