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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邑县2023年度传染病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方案
来源:卫健局     发布时间:2023-12-01

为保障公众健康,规范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经研究确定,制定临邑县传染病和院感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目的意义

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对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大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旨在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完善传染病监督体系,加大传染病防治力度,强化医疗、采供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防治责任意识,促进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落实,进一步规范消毒隔离工作,提高预防控制传染病的能力。

二、工作范围

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

三、工作内容

1、预防接种管理。检查接种单位和人员资质情况;公示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情况;接种前告知和询问情况;疫苗的接收、购进、分发、供应、使用登记和报告记录情况;购进、接收疫苗时索取相关证明文件情况。

2、传染病疫情报告。要以儿科、发热门诊、感染性疾病科、皮肤科、口腔科等科室为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建立情况;接诊病人流行病学史的询问,法定传染病报告的内容、时限、程序等符合规定情况。

3、传染病疫情控制。建立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及应急预案;医疗机构设置感染性疾病科或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实施消毒情况及个人防护情况。

4、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消毒管理组织及消毒隔离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医疗卫生人员接受消毒技术培训情况;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情况;医疗器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情况;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手术室、透析室、口腔科、内窥镜室、儿科、病房、消毒供应室及注射室等重点科室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标识清楚,符合功能流程合理和洁污区域分开的基本原则,严格执行标准操作规程,落实消毒隔离措施,控制医源性交叉感染等管理情况。

6、医疗废物(污水)处置。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重点环节管理及记录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情况;医疗污水消毒设施设备配置及污水检测情况;医疗污水消毒设施是否有专人管理,投药记录是否规范、完整。

7、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实验室备案及检测资质情况;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工作人员培训、考核资料及上岗、健康监测情况;实验档案建立和保存、实验活动情况;菌(毒)种和样本的采集、运输和储存情况;实验室布局、工作流程情况;实验室设施、人员防护用品配备设置情况;实验室消毒隔离制度落实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

8、消毒产品索证情况。检查医疗机构的消毒剂、消毒器械和卫生用品等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情况;严禁使用无证、过期和标签说明书不合格的消毒产品。

四、主要措施

(一)逐级全面排查。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医学检验实验室逐级进行全面排查,摸清辖区实验室底数,并要求辖区内生物安全实验室开展自查自纠。

(二)查处违法行为。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生物安全法》《传染病和院感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要提高对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周密安排,落实工作责任制,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及时依法查处,并督促落实整改,提高其守法的自觉性,防范传染病流行。

(三)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提高卫生防病意识和防御能力。对典型案例要及时予以曝光,以震慑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