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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邑县人民政府

【结果反馈】关于对《临邑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26日

序号

意见来源

意见或建议

采纳情况

说明

1

发改局

如果按照征求意见稿的划定范围,9家煤炭经营储煤场地目前均在内,按照规定均不能销售煤炭及其制品,如果取缔,将对我县清洁煤炭储备数量造成影响,或将造成不必要的舆情。建议禁燃区划定部门对此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制定对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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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市场监管局

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现有的煤炭销售点是否取缔,如果强制取缔,会引发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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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宿安乡

禁燃区范围第三条,目前气代煤、电代煤的村庄虽已实现清洁取暖,但由于国家补贴有限,使用率并不高,严格意义上说并不算稳定实现清洁取暖的区域。建议重新调整禁燃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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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兴隆镇

禁燃区范围第三条,目前气代煤、电代煤的村庄并不是所有住户都进行了改造,如果划为禁燃区,老百姓取暖会受影响,建议调整禁燃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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